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重要部署,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,全面实施绩效管理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34号)文件精神,力争用3-5年时间,基本建成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,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,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。需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,打破“信息孤岛”和“数据烟囱”,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、财务、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。
一、绩效管理全方位: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将全部收支、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,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。各级政府将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;部门和单位将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;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。
二、贯穿预算全过程:即不仅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结果要引入绩效理念和绩效管理,还要对重大项目全周期进行绩效评价,注重成本效益分析,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,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调整财政政策。
三、绩效管理全覆盖:即将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,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,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
四、全周期:所有重大政策和投融资项目都要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,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退出机制。
五、全监督:在全社会树立“要钱需评审,花钱讲绩效”的理念,在加强审计、监察等监督的同时,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。